有人强调文化传统的重要性,参见 Peter G. Dajichin,OfPropliets and Proselytes: Freedom of Religion and the Conflict of Rights in International Law,49 Harv. Intl L. J.249(2008)以及 Makau W. Mutua, Proselytism and Cultural Integrity, Facilitating Freedora of Religion or Belief: A Deskbook, Tore Lindholm,W. Cole Durham Jr., Bahia G. Thazib-Lie, eds., Martinus Nijhoff,2004。
[14]关于国有企业的效率问题可参见刘瑞明:《国有企业的双重效率损失与经济增长:理论和中国的经验证据》,格致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然而,不能寄希望于通过宪法中国家所有的规定解决现实中的所有问题,几乎所有的宪法案件都首先是普通法律案件,受部门法规制,只有当穷尽部门法救济时或者只有当部门法规定本身存在漏洞或违宪之虞时,才能成为宪法案件,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通过抽象的宪法条款规避具体的部门法规定,为判决中的主观任意大开方便之门,从而造成宪法案件的泛滥和宪法权威的流失。
由此观之,所谓的风光立法就显得有些无厘头,《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和保护条例》第7条规定气候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也凸显出明显的法律问题。就此而言,国有财产的宪法规范分析并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国有财产利用与规制的所有问题,毋宁说,只是提供一个宪法的规范分析框架,具体则需要经济学、行政法等学科加以具体化,需要立法、司法等方面的相互配合。尽管随着环境破坏的加剧,阳光和空气也都可能招致破坏,但这种破坏却并非基于人类对这些资源的过度使用所造成,阳光空气和风随着技术的发展也具有了开发、利用的价值,从而可以转换成太阳能、风能、电能等等,但由于其并不具有稀缺性,因此国家对它们的开发、利用也并无规制的必要,我们无法想象个人使用太阳能热水器还需要支付太阳能费用。之所以会产生这一概念,原因是公共财产经常会进入到私法领域,比如公共设施的出租等,但进入到私法领域的公共财产并不意味着成为国家私产从而丢失其公共性,其私法活动需受到公法限制,公共财产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进入私法领域,需由法律明确规定,而不能由占有该公共财产的政府机构、行政主体任意处分,这也是公共财产受民主原则约束而非主张财产权的直接体现。[11]这种假定是以个体非理性而国家理性为基础,与自由主义的理性人假定完全相反。
但《物权法》的规定却更为详细,从第45~58条详细规定了国有财产和集体财产的范围,其中国有财产包括:矿藏、水流、海域(第46条)。林来梵:《取水难题:菊花的困惑》,载《法制资讯》2008年第6期。宪法文化通常并不是形成于轰轰烈烈的事业中,一些平常不起眼的小事,可能都是宪法文化的有效生长点
宪法作为一种最高法,它也有自己特定的仪式,包括制宪的仪式、运用中的仪式,如宪法宣誓制度、宪法日等。宪法文化的影响是无形的、潜移默化的。本文好理解,指的是宪法的文本,可能是书面的,也可能是非书面化的,如英国。侯欣一:要培育我们自己的宪法文化,从制度层面上,比如设立国家宪法日,人大任免官员要向宪法宣誓等制度设计,会逐渐吸引大家关注宪法。
宪法文化通常并不是形成于轰轰烈烈的事业中,一些平常不起眼的小事,可能都是宪法文化的有效生长点。我们自己的宪法传统,是宪章文武,祖述尧舜,强调的是领导者的修养和德性。
《绿海副刊》:如何培育属于我们自己的宪法文化? 王人博:宪法离国民自身的权益越近,其意识就会越强。仪式在我们的生活中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并扮演着重要角色。宪法文化的培育说到底,还是看上面的各级领导以及各类精英自己怎么做。宪法价值的核心内容通常体现在社会的主流价值形态中,在我国,自由、民主、公正和法治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比较深刻地反映了宪法价值的要求。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宪法文化,顾名思义,是基于宪法价值和宪法制度而形成的文化。从部门法的实施上讲,司法机关如何设置,遵循哪些基本原则,也都是宪法作出明确规定的。物质方面比如能体现宪法精神的文本等物质载体。美国的法律题材作品都涉及到宪法及法律文化问题。
如何培育宪法文化 《绿海副刊》:国内外的文艺作品中是如何表现宪法文化的? 王人博:影视作品直接反映宪法文化的很少。侯欣一:直接与宪法文化相关的文艺作品并不多,突出的代表是韩国电影《熔炉》,但很多法律题材的电影内涵上与其本国的宪法精神也是完全吻合的,民主、自由、平等是国外电影所展现的一个重大的精神领域。
国家各级领导越是尊重宪法,国民不会视而不见,自然会上行下效。侯欣一:宪法跟每个公民的关系都非常密切,但我国民众对现在宪法的认识状况比较差,宪法更多的是一种昭示作用。
这个纪念日的设立,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所以我认为,国民宪法意识是个复杂的工程。平民领导、平民官员,平易近人、平常心待人等等,形成了这样的氛围,必将有利于培育宪法文化。 宪法文化离不开宪法思维,宪法思维来自于对宪法价值的认同和对宪法制度的遵循。《绿海副刊》:当今中国普通民众对宪法的认识情况如何? 王人博:中国是一个庞大的对象物,对它不可能使用全能的全景式进行观看或审视。精神层面比如尊重宪法的意识,以宪法为原则的精神。
莫纪宏:我们常常会看到一些崇尚宪法文化的国家中,领导人自己走路去上班,领导人自己开车在马路上自觉地等候红绿灯,领导人官邸定时向公众开放。比如在《秋菊打官司》取景的中国陕西省的某一个村子,在一个农村集市上还存在专门以给别人写状子为生的情境里,是可以想象其宪法文化状况的。
所谓宪法文化也就是围绕它而形成的。进入 王人博 的专栏 进入 莫纪宏 的专栏 进入专题: 宪法文化 。
宪法能为民所用是关键,宪法能为官所尊是根本。中国共产党人必须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是这个伟大传统的一部分。
我曾教授过中国法制史课程,尽管是一门和现实生活关系很疏远的学科,但学生中还是有相当一部分人很感兴趣,愿意去学习,但讲到宪法的时候,大家的学习热情就大大减少。其次,国家权力对待宪法的态度。大家觉得宪法不接地气,但大家熟悉的刑法、民法等部门法,从立法上讲都源自宪法精神,以宪法为母体,法理基础也都是在宪法层面上。可见大家对宪法和宪法文化的理解还是相对比较差的。
所以广义上来讲,宪法文化也应该从两方面来理解。莫纪宏:培育宪法文化是国家大事,因为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根本法得到尊重,法律制度就能有效运行,法治价值就能得到弘扬;培育宪法文化又是小事,跟每个公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如果每个人都能依法行权和履职,如果每个人都能养成遇事找法的习惯,整个社会必然就会对以宪法为统帅的法律制度肃然起敬,宪法和法律在人们心中就有挥之不去的权威。
遵守规则应是任何一个现代领导者必备的修养。尧舜禹文武周公之所以是中国最伟大的帝王,是因为他们的德性为后世树立了永远效法的典范。
但我认为,除了这种高大上的手段,我们还需要一些接地气的方式,符合当下年轻人文化品位的宣传方式。美国费城有一个宪法博物馆,里面有关于宪法的各种信息,包括美国开国宪法的实物,修宪过程中的案例材料等,对参观者精神层面上的启迪有很大作用。
中国的影视作品印象最深的还是《秋菊打官司》。国家宪法日是以追求依宪治国为内容和实质的一种形式,它以仪式感的表现方式,传播宪法精神,构建宪法文化。如果说,经济、科技、贸易、军事、教育是现代文明的硬实力,那么,宪法教养则是文明国家真正的软实力。典仪化是宪法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
另外,我有时在作讲座等场合随机调查,问听众是否认真读过宪法,几乎没有。譬如,若以上海为观测点和以西北黄土高原的广大农村为取景地对中国的宪法文化的状况进行分析,那么其结论可能就完全不同。
去年在华东政法大学做宪法日宣传的时候,大学生们响应得很积极,提出了很多有趣的宣传措施:宪法T恤、宪法杯子甚至宪法蛋糕……我认为,完全可以尝试一下,应该会得到很多人的欢迎,事实上也是潜移默化地宣传宪法精神。那么,什么是宪法文化?它是如何表现的?我们又应该如何培育宪法文化?本刊记者就此采访了三位法学家。
宪法与文化 《绿海副刊》:宪法文化这一概念我们应如何界定?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人博:这与如何界定文化概念有关。我们这个国度不乏单个典范,缺的是一个典范群体以及能跟上来的整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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